原標題:工商總局發征求意見稿 擬禁6種不正當促銷手段 最快在雙十二前出台
  電商大促 不得虛標原價
  本報訊(記者 張鑫)昨天,國家工商總局發佈《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(征求意見稿)》,擬對虛構原價、虛假優惠折價等6種不正當手段促銷予以禁止。
  今年雙十一前,曾有消息稱國家將規範電商大促。
  國家工商總局昨日發佈的這份意見稿,明確了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(簡稱“網絡集中促銷”)的概念,即“在特定時間,組織者組織經營者在同一網絡交易平臺,通過提供優惠開展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營銷活動”,並對商品標示內容與實際不符、虛構原價和降價原因等6種不正當促銷手段提出“禁令”。
  此外,對於部分商家“促銷贈品不退換”的規定,意見稿明確也明確提出,附贈商品應提供“三包”服務。記者註意到,此次徵集意見的截止日期為12月8日。意見稿明確,該規定一旦出台將立即實施。這意味著,今年各電商的雙十二促銷,有可能會在此規定的規範下進行。
  意見稿禁止的6種不正當促銷手段
  標示商品的品名、產地、規格、等級、質地、計價單位、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、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;
  對同一商品或服務,在同一頁面使用兩種標價,以低價格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;
  明確標示市場最低價、出廠價、批發價、特價、極品價等價格卻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;
  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服務,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;
  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,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、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。
  虛構原價、虛構降價原因,虛假優惠折價,謊稱降價或將要提價,誘騙他人購買的;收購、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,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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